abcd0129 wrote:會不會交通部才是真的三寶😅 腦殘法規也是法規....反正納稅人的錢,不罰白不罰...abcd0129 wrote:試問順向的路哪裡有車道可以變換 搞不好後車駕駛,看到前車沒打左轉方向燈,會誤以為前車會逆向往右阿...這樣可能會照成後車駕駛嚇到而猛烈撞上...所以後車駕駛是要給前車一個警惕憤而檢舉...為台灣交通做出重大貢獻....嗯....夠腦殘吧....
這個不算是彎道!!!這車道算是這個路口的 "右轉車道", 左邊有其他直行車道 ...這轉彎車道應該是事後被分隔出來的吧?分隔槽線上又架塑膠條隔開 ...只有一個車道的山路 碰到 髮夾彎是不必打方向燈的 ...
捫心自問,在這種場景下,我真的不知道要打方向燈,學到了,也真心覺得,這個檢舉有過分了,我會認為是方向指示線,在直行的道路上來提醒前方有急轉彎,根本就是亂畫。而且也認為此時打方向燈會誤導後車,一堆檢舉魔人在路上,令人心生恐懼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根據新聞TVBS新聞...(恕刪) 這種應該是從直行到路口接上右轉道,正常人都會打燈,因為是右轉彎,而不是看圖說故事般的在蜿蜒的單線車道上也要打方向燈,是不同的。當然若要激起對立,這種斷章取義的文章最有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