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2 條
測速取締標誌「警52」,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路段常有測速取締執法,促使行車速度不得超過道路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測速取締執法路段,在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前,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本標誌。
所以無論他是用雷射槍還是三腳架 還是固定測速照相 一定要在取締點前一到三百公尺 設置測速取締標誌
這是法律規定 如果你被三腳架拍的地方前100~300公尺沒有取締警告標誌 那警察就是違法取締
這些超速取締地點 基本上政府大多都有事前公告 所以相關APP都會有提醒
所以與其問怎麼防這三腳架超速取締 還不如把法律規定哪裡可以取締超速的路段搞清楚就夠了
sunland wrote:
這種都是把警察常擺三角架的地方建資料上去
所以不管他有沒有出來測速都會叫
應該是像你說得這樣沒錯
上高速公路就是整路叫
不管有沒有出來擺設
下高速公路只有極少路段會叫
非高速公路導航王沒叫的機率很高
所以我早就養成不鳥他叫或不叫
單純就是拿導航來看速限多少
畢竟有時候還真的會漏看了標示
有些路段標示是路口有牌或是畫地上
過了路口就會有一整段搞不清楚這裡速限多少
如果沒有用導航輔助喵一眼獲得訊息就會慌了
可能就會看到警察明明沒超速還踩剎車

小人族我必黑單,機車族不黑只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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