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伯濕 wrote:市區道路擁擠路況多本來就不適合隨時停車載客 路邊停車格全部取消,全部改設臨時停車區。停車超過一定時間開罰不是更好路邊車格太多,一堆車輛經常要靠中間開,容易壓到雙黃線而且行人經過,也容易因為視線死角,行人突然衝出來,發生被車撞的事件兩側路面淨空,視野更開闊,更有利行人安全尤其是一些路面本來寬度就不夠的,旁邊畫停車格幹嘛?要右轉,走右邊慢車道,又一堆停車在停車格裡的。稍微靠左,又要壓線行駛。路上滿滿的行車陷阱。真的要停車,請規劃多一點停車場,讓大家有足夠車位可以隨時停我只是一般駕駛人,但我蠻討厭路面不寬又畫有停車格的道路。
第一點 汽機車格退出道路:贊成,全面取消路邊汽、機車停車格,要停車一率到停車場,計程車也一樣取消停等區,還用路人一條乾淨的道路。第二點 人車分流:贊成,將「人流」也規劃在號誌上,該人走的時候,車輛一率停止。第三點 計程車為公共運輸系統:贊成,既然為公共運輸系統,計價標準應比照現行「公車」每段次新臺幣15元整。第四點「記點制」應符合比例原則:不贊成,職業駕駛人長時間在路上,應有更高標準的遵守道路規章觀念。第五點 檢舉制度:贊成,既然有考試那檢舉應該配合「檢舉獎金」,按照環保署規定以罰單10%作為檢舉獎金,酬謝檢舉人促進交通和諧。
小弟覺得,嚴格執法是好事,畢竟立了一大堆法不執行,根本沒鳥用。但是因為警政、交通單位,幾十年來長期怠惰慣了,很多地方根本就「跟不上」嚴格守法的標準(因為長期以來都是政府亂搞一通,人民亂違規,反正警察也不抓,上下交相賊就當做沒事)。因此,不論是計程車或是一般住家騎樓、汽機車駕駛、用路人會開始出來反應現有軟硬體建設的不足,趁此機會政府就提升軟硬體來符合法規需要與用路人需求,這才是雙贏,這才是長治久安。台灣和稀泥的交通政策幾十年來,總算有感覺動起來。沒有執法、沒有檢舉,是不可能有反彈,沒反彈就不可能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