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ian wrote:看樓主發文記錄一個射...(恕刪) 那也沒差,〝夜路走多了,總有人會收拾〞,也讓那些〝代替月亮懲罰你〞魔人們知道公審別人時,也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檢舉魔人之亂很久了,有些發言都是「我看你不爽,不是真的為增進社會公益」而檢舉!更何況未審先判的態度,更讓人不齒!你我都不是法官、警察、記者,這群人國家社會賦予權力,但也有相關法規來制約,沒道理這群正義魔人沒一些法律、社會評論來約束他們自以為是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