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F9999 wrote:閃黃燈的路口一般都可以按燈等紅綠燈可惜台灣人87多都不會按 計程車駕駛過失明顯,卻又在檢討受害人?不管台灣人是否87不會按紅綠燈哪條法規有規定行人"應"使用這個安全設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210 條 閃黃燈路口應減速第103條2項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到行人穿越時,不管有沒有人指揮交通,或有沒有號誌的指示,都要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沒做到就注定小黃駕駛責任躲不掉了,只希望他保險額度夠賠償受害人家屬
發生不幸不要酸言酸語的,清晨出門運動的民眾容易遭遇事故是以前就這樣,原因也是紅綠燈調整以及夜班司機疲勞開快車,讓民眾更安全有保障就是離峰時段保持紅綠燈規律,閃黃燈路口加裝警示或測速取締,從道路規劃著手減低駕駛開快車的可能,現在道路規劃就是亂,就是不好,不要一天到晚都要民眾自適應,交通永遠都有意外,道路規劃改善才能降低意外
法客 wrote:何時三重才能擺脫治安與交通惡名⋯⋯⋯😩我已經將所有交通工具都賣了呀!三重檢舉達人太多了! 🥱應該不要睡覺上街繼續抓這些外縣市的違規達人呀!😑🙄 三重交通太亂組織也太亂一直也來都是一片鬱鬱青草掃了就沒錢了
家裡再近 家門口都能被撞死駕照考核、換發制度要加嚴 不信每個人都在賭 不會輪到自己 遇到了只會去拜拜求平安還有司機會說沒駕照怎麼生活 好好開車不要違規被吊扣駕照啊!把人生過到只能開計程車維生 還不珍惜駕照好好開車 在那邊情勒覺醒的民眾太少 人民的素質需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