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dia wrote:保險公司聯絡沒?當場除了報案,應該通知保險公司吧? 都沒裝行車記錄器了,大概也是只有強制險而已吧~不過,樓主是不是想說:1.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2.警察大隊表示無法到場處理,樓主自己開車到該局作筆錄.3.作筆錄時因為已經忘記在那出車禍,無法正確做車禍筆錄內容.4.警察事後請他們去做正確的筆錄.
樓主大概覺得高公局的監視器 跟 ETC門柱的監視器 是裝飾用你第一次報案作紀錄 沒有清楚的人事時地物警察打電話請你回去重新做筆錄 應該已經找看監視去畫面了反正是看那一方有利阿你不去也行阿 反正沒人受傷 只有財損 很容易結案阿結案後 就是你跟那位駕駛的民事官司 不干承辦員警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