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不滿他成天檢舉違停 反蒐證公布正義魔人照片未違法

小葉叔叔 wrote:
檢舉本身的行為屬於一種典型路怒症的症狀
檢舉魔人的檢舉行為
絕對不是為了交通或是正義
只是一種病態的"報復行為"而已
最糟糕的是
這群人的病識感很微弱
完全不認為自己有精神上的障礙
還自以為是交通安全的尖兵,法規正義的使者
你聽到這類藉口大多在甚麼地方??


你應該沒遇過真正的三寶吧
光是國道上就一堆變換車道不打燈或不保持安全車距超車的,還有掉落物問題
當大車要變換車道超你車時,差點送你一家上西天
你會覺的自已活該,不該生氣,生氣就是有病嗎?

都知道自已違規,就要盡量避免
開車、騎車上路,不可能沒人不違規的
但也要注意他人安全
想要當違規大王,就該好好待在家,不要出門害人
Fa1con

政客貪污被抓之後才會說對不起選民,知道跟會改向來是兩回事…

2023-09-21 16:24
01不是也有一個被檢舉不爽,就把"疑似"檢舉人的照片PO上來公審,那篇看很多人要檢舉,但那篇文放了好幾個月還活得好好的,可能台灣法律在這塊不鳥吧
就法律層面來說,

三個情況探討:

1.
因為發文者確認檢舉者有打電話報警檢舉,確認他是當下檢舉者
所以評論檢舉者這件事情,檢舉者要告不容易告成。(違規者言論一樣可受公評)

2.
但是在留言處如果有人留言要打要怎樣,就可以繼續提告(恐嚇),
這種起訴機會很高且可以求償或是檢察官希望和解(留言者拿錢)。

3.
若他當下並沒有任何檢舉動作,雖有錄影或是拍照,
但你沒有任何他事後會不會檢舉的事實證據,
這時你卻發文說他是檢舉者,就有可能被起訴。


也就是說:
發文者不能無中生有,
當你根本不知道對方是不是檢舉者卻發文說他是檢舉者,可能會有法律責任。
因為你知道他有打電話報警檢舉(有證據),當然可已發文評論這次檢舉事件。

所以不要亂發文說誰是檢舉者,狀況不同可能就會涉法。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有正義魔人的照片嗎 誰有?
odo08

偶也想瞧瞧正義的長相

2023-09-20 19:46
hch2006

有c.c.哥的照片還有新聞認證過

2023-09-21 10:15
什麼是法律?
今年過年時我跟朋友在車上也被檢舉魔人拍
當下就圍毆他也搶了對方手機,後來砸爛丟垃圾桶
直到現在我們都沒事,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所以警察,檢察官,法官都必須是聖人才能辦案?什麼鳥邏輯??
應該也不會

檢舉魔人, 魔者走火入也, 走火入魔, 火有4劃, 1天檢舉超過3次就過火了
所以檢舉魔人或正義魔人係咎由自取

機車就是台灣的交通亂源, 不要再亂檢舉製造亂源了

(1)微罪不舉, 在台灣住商混合的便利性下, 不要自已也享受了, 又到處檢舉別人,
(2).請檢舉自身相關的, 把自己當執法者到處巡邏, 真的沒有必要
(3).請不要自已在違規的情況下又檢舉別人, 所以政府應要求檢舉人出示自已前後3分鐘的行車紀錄器, 確認自已沒有違規也沒有故意設陷阱




stoak wrote:
不滿他成天檢舉違停 ...(恕刪)
successful wrote:
叫抓耙仔應該就沒事...(恕刪)


那叫"廖北亞"可以嗎?
為了減少兩邊的對立,政府趕快全面普及科技執法吧~
借版問一下

此車是哪款車型,有人可以告知嗎?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