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kjimmy wrote:
因為書讀不多
公路局說明文實在不懂
自己做簡易圖式
規則是這樣嗎?
請大大指點一下
感謝
記那麼多幹嘛, 就一個原則: 有需要(要下交流道)再使用路肩
常常看見一堆車子. 也沒要下交流道, 走路肩也沒開很慢(路肩速限60). 到交流道前又擠進來.
這樣開對自己來說是很快啦...很聰明啦....
但是對整個路況來說沒有幫助....車流一樣塞
所以.... 塞車時我一定開外車道, 開路肩的車我一率盯緊它們. 踩到違規一律檢舉!!
有需要(要下交流道), 再使用路肩...不只可以達到分流讓交通順暢 . 自己也不用擔心更不用記一堆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