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依照台灣現行的道路規劃,一定很難不違規啦,但會檢舉別人的人,跟常被檢舉的人,最大的差別是收到罰單的態度。違規了就乖乖去繳納罰鍰,然後以後不要再犯,而不是怪東怪西的。標題有句話說得很好,己身不正,何以正人。但這句話是說給自己聽,而不是犯錯之後拿來defence的。江湖在走,羞恥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