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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車道要能好利用,高速公路應該超速40公里以上才拍照取締

有點搞笑...你超速40公里!別人不行?還是你認為別人不敢開那麼快?最後都一樣最高速度開車
在高速公路除了半夜.大部分時間都車多塞車.有什麼好限速的.定300也跑不到.就自由發揮解除速限.可以快時就衝.還在關心速度幹甚麼.
台灣開車對行人都不禮讓了, 怎麼還會輪到禮讓汽車。 哈哈哈
龜好龜滿, 限速100 , 快樂表就定速100 (對很多人而言, 這是天經地義呀)

台灣的交通法與道路設計, 就是拿來賺錢的。
政府不賺錢, 官員如何貪汙? 如何有弊案?
不然為何在野黨一直想搶執政位子, 而執政黨死命的守護政權。
支持放寬高速公路超車道限速到120/H「方便超車」
支持放寬高速公路超車道限速到130/H「驅離慢車滯留在超車道」
超車道?哥是指內車道?哥平常住哪?不在台灣吧?誰說超車只能走超車道?要怎麼利用,自由發揮,至於超速照相,不是有通知才減速嗎?測速照相提醒是必備功能。
要練飆車技術,請到合格的賽車場,不要上路害人。

台灣本來就是人多車多 應該比照日本只要超速一律嚴格取締
並鼓勵警察躲起來拍攝連續蛇行超車超速駕駛...給予優渥業績

不該讓某些人拿超車道當擋箭牌
Gabriellin

要盡量現場攔停開單吧,不停的惡意、危險駕駛,就直接開槍打到爆為止。

2023-08-17 20:39
Daniel Wen

老大,手槍能打多準?太為難條伯了,別違規車沒打爆,打爆一堆無辜的車輛,還是大幅加重罰則就好啦

2023-08-17 23:45
如果大家都開最高速限
那就沒有超車的必要了吧
超車不是因為前面車輛沒有開到最高速限才要超車嗎?
yan49516

講太高深飆仔聽不懂的,要說XX娘就懂了。

2023-08-17 18:50
herblee

不是!超車道是車道!是利用左邊車道越過去,再回原車道!是對右邊的車道超車! 不是對同車道的前車超車!問題是都擠超車道不離開?每公里之內擠進來17台車,車速就到不了最高速限110km!

2023-08-18 13:23
scare99 wrote:
支持放寬高速公路超車道限速到120/H「方便超車」
支持放寬高速公路超車道限速到130/H「驅離慢車滯留在超車道」...(恕刪)


我國的國道建造, 根本不是德國高速公路的建造標準
台灣的公路設計都必須依照"交通技術標準規範公路類公路工程部-公路路線設計規範"
表1-4-1明文訂定高速公路最高設計速率為 120Km/h
所以台灣既有高速公路的車道寬,超高,平(豎)曲線,緩和曲線,視距等,都以 120Km/h下去計算的
車道寬
縮小車輛通行寬度或以視覺效果方式,會讓駕駛人通過產生壓迫感而減低行車速率。
超高Super-elevation
公路平曲線路段,為抵銷離心力,提高外側路面之高度,即為「超高」 。

路面超高,曲線,與舖面摩擦係數的限制都會影響安全最高時速,
時速80km/h 以上的路面標準寬度為3.50 - 3.75M,
所以中山高的車道寬度是3.75M,二高的車道寬度是3.65M
我國高速高路設計標準,於平原區為120km/h,丘陵區為100km/h,山嶺區為80km/h,
在中山高苗栗以北丘陵地帶,因時速較低,所以曲率半徑比較小,
而在二高因曲率半徑較大,所以時速可以達 120km/h
目前既有高速公路的幾何線型還是固定的,110km+寬限10km已經達到120km上限了
除非改線, 高速公路的安全速限還是無法提高
提高速限是不可能的, 不如 把車速儘量能達到速限110

這會出現 2 個問題
1.速限上調20公里? 安全車距也要增加, 造成車流量Qmax降低 , 能裝的下這麼多車嗎?
2."速差"增加
速差(V2-V1)=a 或 -a, 速差越大, 對整體車流產生的能量衝擊波就會越大, 如果沒有足夠長的車距吸收 , 衝擊波膨脹到超出道路容量, 穩定前進的車流就會發生相變而崩潰

130km 和 外車道的80km (不是德國平均的140km)有 50km的速差
內車道還是要回到外車道 , 外車道還是要下匝道(速限40) , 市區道路(速限50)
超車和超越 讓同一車道沒有速差 , 在不同車道拉開"速差(V2-V1)
內外車到速差達50km , 由內車道變換到外車道時, 很難降下來,130km往前衝的動能需要有夠長的車距來吸收,如果中線車道的差別速限是100km,搭配的車距是65m→50m, 這樣擠的進來嗎?
如果先在內車道降速去配合能切入中線車道,就會在內側車道製造出速差(V2-V1)=-a 30km, 這30km的速差形成負的加速度,一減速後面的車都踩煞車,化為一股衝擊波作用於後面的車流

提高速限要付出 增加安全車距 ,降低最大車流量Qmax 製造出"速差(V2-V1)"引發車流擾動機率的代價
台灣國道的超高 線形,曲率半徑也不容許 , 以130km過彎會有危險

2018年10月21日下午4:50分, 臺鐵普悠瑪號6432次列車, 在新馬站內正線以超過速限(75km/h)的速度(141km/h)進入半徑306公尺的新馬站彎道 上過彎 , 於是出軌飛出去了

不是看列車能跑多快 ?而要看道路狀況能不能同步容許這樣做
Gabriellin

飆仔哪會管什麼設計規範還是速度限制,只要沒有照相機或是鴿子,想多快就多快,當個快樂又聰明的用路人。

2023-08-17 20:43
scare99

訂這標準的時代造車工藝跟現在應該不一樣了

2023-08-17 22:37
正確的, 台灣要尊敬歐系性能車款, 因為安全又迅捷對交通順暢安全有貢獻, 而不是一堆性能及安全性差勁的日系車, 真的很擋路

德國的無限速就是如此, 尊敬性能車款, 內側道只有最高速者使用, 後方一旦有車來就要讓

泛舟哥 wrote:
台灣應該要學學日本,...(恕刪)
herblee

德國尊敬的是"路權"! 超車取的路權,超車後就算車速是200km同樣喪失路權,同樣回到右邊的車道,並非如飆車影片等後車來才讓?那些在影片中無路權就離開的才是德國的常態!那些飆車影片並不是德國人

2023-08-18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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