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權的話應該是樓主比較高但在台灣別太相信路權也別太相信法官有時候會有恐龍舉動如果是行進中綠燈快到停止線前我會鬆油門確定沒有幹車頭仔再補油門通過不論你是要直走 右轉 左轉 開車 騎車停等紅綠燈我也都習慣綠燈當下前幾秒先確認好附近一起等紅綠燈的機車動態當然某些路權仔看完可能又要靠北靠母了說這是三寶行為阻礙交通要不要這樣做就看你個人目前我在幹車頭仔的淫威下唯一生存手段20多年來只有失誤一次躲了幹車頭仔 卻被後面親屁股
肇責應該是沒問題該路段可以左轉不代表你不用看左邊的車,畢竟左邊還有一條車道但是政府機關真的是爛機車停等區放那邊,但是中線又標示只能左轉跟直行,然後內線前端又禁行機車可是該路段又可以直接左轉那到底機車應該在那邊等左轉?
toxin0702 wrote:機車停等區放那邊,但是中線又標示只能左轉跟直行,然後內線前端又禁行機車可是該路段又可以直接左轉那到底機車應該在那邊等左轉? 第 99 條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三、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五、除起駛、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六、不得在人行道行駛。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無強制需兩段左轉之路口,外側機車還是得讓內側車先行轉彎
2024/7/9更新今天接到對方的電話說收到保險公司催繳維修費用12000元,認為太貴了,而且說我們去估價沒有叫他們去看,對方不同意這筆修車費用,並開始狡辯說,根本就沒碰到,而且沒收到初判表跟現場圖我就回說現場圖跟初判表是你要自己去申請的,如果你對於初判表有意見,可以自己花錢鑑定,有問題請自己打電話問我的理賠人員話說都撞快滿1年了,對方才收到催繳維修費用
翼軍 wrote:話說都撞快滿1年了,對方才收到催繳維修費用 這一點最重要,因為快一年了對方資料都不見了,記憶也模糊了,你車子壞哪裡可以讓保險公司隨便講,這就是保險公司厲害的地方,讓對方不得不全吞下去,要是在一個月內求償可能保險公司拿不到全額,這跟車主無關,是保險公司的賤步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