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就是道路設計跟燈號設計的問題出了台灣難道有甚麼國家是 行人走的同時 車子也同時可以走嗎?如果是我走斑馬線卻被撞一定申請國賠因為追根究柢就是 對車子來說你給"綠燈"就是可以過!另外 國外還有給行人按鈕若有人按了 直行車道才會亮黃紅燈這樣才合理吧!不然明明沒有行人 燈號顯示行人通行台灣駕駛人的時間比較不值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