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孕婦過馬路差點被撞「一屍二命」無法開罰 警方說話了

如果沒證據也能舉發成功的話,那就算妳不出門在家裡也可能收罰單了
我知道差點被撞很驚恐,但沒證據就是不能舉發也很合理
Ja100cky
Ja100cky 樓主

現在主要是警方回覆 感覺就是就算有監視器證據 還是不能開罰

2023-08-08 18:46
David-Kuo wrote:
這好像不對,WTO通...(恕刪)
等你當上交通部長時再來打我啊!
Ja100cky wrote:
警方今表示,按照「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交通舉發取締未符合設置目的,不得作為舉發依據。

如果是那個大官或民意代表的親友...我才不相信會這樣處置...
多比較 wrote:
蔡英文,自己是女性。
賴神,不是神嗎?
柯P沒仇女?
侯好好做事情?

理論上當政者應該負責
尤其是集中央行政與立法權的正副總統
因為他們才是真正擁有立法的實質權力者

可惜台灣選民非理性居多...
可悲鬼島
我前天也差點中樂透頭獎,但,沒有就是沒有

無聊的新聞
其實孕婦嚇了好大一跳
去看身心科之後報警
就能跟肇事車主求償精神,,,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她無奈說,總不可能隨身攜帶行車紀錄器出門吧,認為相關法規對行人還是沒有保障,希望還是能調整....

-->不是完全沒道理,但幾乎不可能做到啦....
如果孕婦不幸被撞傷甚至撞死,

這時候警察就會改說: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xx條,依法先對駕駛開出未停讓行人罰單。

話都你們在講,幹!
Ja100cky
Ja100cky 樓主

罰6000 過失致死罪+賠錢+緩刑不用關

2023-08-08 18:48
八月二十 wrote:
差點被撞「一屍二命」


差點被撞是事實
差點被撞「一屍二命」叫加油添醋
對方說沒看到,也道歉了,毫髮無傷還要怎樣?
台灣人何時變得如此咄咄逼人?
danny7892

這次沒撞到,道個歉就沒事,下次呢?得過且過?有人氣到拿刀子要殺你,都已經架到脖子上了,害你嚇得半死,後來沒殺下去,跟你道歉就沒事了?那殺人未遂這條要幹嘛?很多人就是不罰就得不到警惕的

2023-08-08 20:20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