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打方向燈用「路名」來判斷就行了,不用管它的彎曲度。例如:一直行駛在「阿呆路一段、二段、三段」就不用打。遇岔路時,「阿呆路」進入「小呆路」或「小呆路」匯入「阿呆路」都要打方向燈。要注意的是,有些Y字型交岔路口的「支道」會比「幹道」直或車道多,或者「阿呆一路」變成「阿呆二路」就容易以為不用打了。
如果按照法規來看,答案是:要打燈請參照道交第91條「行車遇有轉向..(省略)...左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邊方向燈光...(省略)...」注意!!~這跟道交第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省略)...」不要搞混了,兩個是不同情況法條內文有點多就不全部轉貼了,有興趣可以自行搜尋所以就算是同一條路名、路段,比如樓主舉例的圖一跟圖二,就是要打方向燈至於為什麼大多數人,老實說包括我也是遇到這種道路也是很少打燈「明明就是只有一條路為什麼要打方向燈?」一直都有這種疑惑沒辦法就是有這種畸形道路規劃跟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