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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不禮讓機車,死亡人數很高,可否請交通部長立法,不讓機車或靠近3公尺就要被罰

樓主要表達的是平權的觀念。
台灣道路法規就獨尊汽車。
行人,機車不能妨礙四輪大爺。
不然撞死你剛好而已。
michaelliao1985

好笑的是常常都是汽車負較大責任啊!哪來的獨尊之說?

2023-07-25 9:41
huey60108

汽車都撞人撞到這兩個月交通大執法了,還在過去沒獨尊汽車? 過去就是汽車過太爽,砍掉人行道去把內線多給你一兩道,還能各種A柱路殺,獨尊四輪不是說假的

2023-07-26 11:39
這版真的可憐耶,廢文還可以熱門這論壇人數真少
不要幹話一堆啦
個人是很希望諸公立委們可以修法機車不鑽車縫的法規,依規定停等紅綠燈,一台汽車前後可以併排停等三機車,但此法可能睡覺比較容易實現。

鑽車縫行駛到前面的問題,在自己騎車或開車時都會遇到,大多為便宜行事,但實際上在車內看到還是會心驚。
另外機車駕駛落實左邊抄車比較實在。
要不要改成卅公分,成案機會比較高?開車等紅燈時,機車都停得有夠近,前電達一直響
至於誰讓誰的問題,這太難判斷,機車刷卡走車縫,要算誰的?
吾人有看到都會讓,開車開愈久,愈怕機車。
汽車/機車/行人分道分流很重要,
寧可多分個車道給機車,
也不想看到汽機車爭道,
公車都能設專用道了,
應該可以實現。
iambulcari wrote:
汽車不禮讓機車,死亡人數很高,可否請交通部長立法,不讓機車或靠近3公尺就要被罰


機車不禮讓單車,死亡人數很高,可否請交通部長立法,不讓單車或靠近3公尺就要被罰
想想還有點可憐。
有人居然覺得自己得一輩子騎機車吸廢氣卻買不起一部汽車享受空間跟空調…
輕鬆騎 wrote:
看題目就知道你沒開過...(恕刪)


會開車呀!
但這要讓行人的規定,個人覺得很亂
頭痛醫頭,只找人民開罰,沒有想要一次規畫好解決問題

前幾天,在沒有紅錄燈的班馬線,前方停一台車,當到班馬線前才看到行人,停汽車讓行人,後方來車一直按喇叭,且差點追撞
把車道寬度縮窄到2.8~3公尺寬,消滅市區道路的路肩並禁止再存在,禁止汽機車同車道併行,你擔心的問題就消失了

啥?怕塞車,那就搭大眾運輸,或是別出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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