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xv wrote:2023.07.18...(恕刪) 基本上我現在路上看到WISH都躲很遠這年頭還在開WISH 多半都是很鬼的開車真心不騙然後大部分收入也都偏低 撞到大概十之八九都會吵很久這年頭國產車都12-15年以上的 基本上都要躲 窮到沒錢換車了然後是這種WISH車的計程車 那更是水準低到翻掉...根本就是跑路中的飛彈 沒有任何一次失望的遇到這種排班我就不坐了反正社會底層的都會說 我很窮所以我就趕時間 不守規矩又怎樣
所有問題就是因為切西瓜導致的越過中線轉彎,行人可以看到車子從側面過來,即便車子不禮讓,行人也能閃避但如果切西瓜轉彎,車子會變成從右後方過來,這是行人的視線盲區所以最根本的解決方式就是將車道線後退,增加人行道空間並同時加裝額外的安全島,也就是路擋,強迫汽車轉向時越過中線(這是設施改良性質的,法規方面可以再將罰則加重,兩者並行)
多比較 wrote:吊照。受害人用力地告下去。 無法吊照,法律上沒有的,檢察官也無法起訴,法官也無法判用力告也只是過失傷害開車的不願意和解你也沒皮條最多被刑事判決幾個月罰款了事在台灣殺人都不是啥大事,所以過失傷害更事小然後受害者繼續進行慢無天日的民事求償判了還未必拿的到錢這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