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簡單的邏輯速度不致命全球各國則不需要速限規則...問題多數國家都是速度不是主因而是有人刻意不當風向帶領網路歪風諸如:踩車姐 垂車姐........"速度不是主因"這幾個字已被台灣很多人拿來當不當超速油門一敗的理由台灣網路歪風確實害得各地充滿高速致死撞擊..........最後提出論點的是某某人想獲得更多流量支持支持某某人論點的是猴子猴孫最後猴子不幸撞死了(與某某人何干)後面見風轉舵批判猴子猴孫的卻又是某某人這些猴子猴孫被利用完則丟情何以堪
時速50公里很慢嗎?50公里=50000公尺/60分鐘/60秒=13.8公尺每秒,也就是100公尺只要7.2秒,人類最速好像沒這麼快,全力衝刺,撞分隔島跟撞在一堵牆上,後果還是很嚴重的,如果只是摔倒滑行還有機會
hpvs19 wrote:這又是道路設計的錯?? 按規定速度騎,然後專心騎車,說真的就會平安回家。這撞撃點的前方又有預分叉道路的槽化線,我想應該沒有設計的問題。如果這樣都有問題,那高速公路下交流道的路口也有這種槽化線,而且速度更快。那是不是也要檢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