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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同向同車道,初判是全責,該申請鑑定嗎?

對方人傷~ 你多一條意外傷害~~ 你就輸了~~
基本上現在 不分肇責~~都是以刑法逼民法~~
我理解沒錯的話,應該是這段路




傑森077 wrote:
有打方向燈並確認第三車道沒有來車
再變換的過程中,有一輛機車B,似乎想超車未果,與我右後車門靠車尾發生碰撞


這種情形在台灣很常見

雖然你有確認第三車道沒有來車 那為何會撞到機車?

原因很簡單:他原來在你後面 然而機車變向快 加速也快

你措手不及

我認為錯在機車

但是台灣法律很機車 你還是得承擔部分責任


這種沒的防 遇到就是倒楣 來生別再投胎在台灣了
joyce3aj

怎麼會是錯在機車,就算對方加速也是在對的方向加速,樓主是在左轉道上切右邊,正常應該提前30公尺前就要打方向切進右轉專用道,沒提早切,怪別人機車加速,你沒右轉是會撞到人。

2023-06-14 11:57
ado016435

很多要轉彎都不先打燈, 走多了見鬼

2023-06-20 10:12
跟樓主勸一下趕快和解...
之前跟樓主遇到差不多狀況,我也從中間車道變換到外線車道
你知道台灣人有種很奇怪的趨光性,看到你打方向燈,油門就會催下去從右邊超車...
警察開了跟你一樣的初判表
當下原本打算出保險,所以沒有了當場和解
結果後來保險公司談判越談越糟,千萬別相信論壇上說交給保險就好
我是乙式全險,保險公司的專員就皮皮的,要放任對方提告去減少賠償
搞到最後還是保險出錢沒錯,但是比當下對方想提的金額成長了18倍...
心得:
1.想轉彎的時候,真的不要太相信方向燈打好打滿,我的車子是有盲點偵測的,在我完成轉向被撞之前
盲點連亮都沒亮,你就會知道趨光性的厲害
2.別太相信保險專員,它們只想幫公司省錢,搞到最後上法庭肯定是會少給,但是保險人勞心勞力
傑森077
傑森077 樓主

謝謝您寶貴的建議,只是對方全部都交給律師了QQ

2023-06-13 22:47
重點是對方受傷情形,就算你是全責,機車都有折舊,對方如果又只是擦傷而已,那都還算好處理,也不是他說多少就賠多少,但如果受傷比較嚴重一點,那就複雜很多了。
q1a1z15340

事故分析研判表不會有肇責比例,如果你認為你是全責,又加上對方宜休養高達6個月,如果是我,我一定去申請鑑定,盡快找出有利的佐證,例如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等等,甚至你必需要重回場再次檢視標誌與標線。

2023-06-15 11:26
q1a1z15340

最後、如果有保險可以理賠,當然就比較好處理,保險公司自然會出面協助。如果沒有,對方提告,賠償金跟過失傷害易科罰金應該就不少了,該花錢請律師協助的就不用省了

2023-06-15 11:31
跟你說個事...他有傷.這是刑法. 而且你不管怎樣都會應注意而未注意起碼判個5成以上肇責.

你既然有保險. 而且保的很足夠.
這時你要想一下. 其實你和保險公司的關係是對立的.
你希望保險公司幫你把事情解決, 賠付的錢讓對方滿意, 進而和解把事解決, 不要進入司法程序
我再強調一次.
你希望的是不是
1. 自己不用拿錢出來,所有的錢讓保險公司出,不管是多少錢(不然保險保心酸的)
2. 讓對方和解
3. 不要去跑法院打官司

若以上都同意.
那你應該爭取你負全責 , 讓保險公司願意吐出比較多的錢, 儘量滿足對方. 以達到和解的目的.
而不是想著.我要讓對方吃焿,吃鱉,不可以讓那個小人得志. 如果可以的話林北一毛都不付.
然後想幫保險公司省錢.
保險公司比你更想省錢. 你要做的是讓保險公司吐出對方滿意的錢.
除非你很想要打打官司,跑跑法院練練手.
不然...要好好想清楚.
傑森077
傑森077 樓主

謝謝您寶貴的建議,我會努力朝這方面去和解~

2023-06-13 22:49
認了,如果是保險全額理賠。

只有相信自己是錯了,所以才會改變自己的習慣,那怕是自己這次吃虧。

當然也可以堅信自己沒疏忽,繼續打官司...甚至一輩子再來幾次!

年輕的我,事故除了保險理賠外,自己又花了不少錢,非常不爽,覺得自己很吃虧....但從那次後,三十幾來,沒有再次事故,除了被撞外,當然肇責是對方。看官認為當然我的心態是"對"還是"錯"


很多人爭眼下的對錯,而我除了對自己,也包括孩子,所以我的孩子高中畢業典禮領了二項獎,在這之前我還賠了孩子出錯的費用,我也告訴孩子,這就是學費,如果自己沒有認知自己的錯,那就是永遠的開銷,因為會不斷重複發生!
傑森077
傑森077 樓主

您說的對,我會朝這方向去和解,謝謝

2023-06-13 22:55
沒有影像,也只有一方說詞

以警方的報告,我的理解是
汽車想要向右變換車道時,跟同車道(也許想要同車道超越)的機車發生事故
交通法規是規定不可以同車道超越,但實務上大家都這麼做

如果機車在第三車道,樓主在第二車道要換到第三車道有絕對的錯
但是汽車跟機車原本就同處第二車道.......理應是後車要注意前車,沒有前車要長眼睛注意後車的道理。雖然樓主原本在左轉車道,想要變換到右轉車道,但這是合法的。

通常有人傷亡的事故,能用錢解決是最好的,因為很少看到肇責等於0的判決。
保險公司心中早有拿捏一筆錢,如果對方要求的低於此數且講得出名目(醫療、替代交通費等等),通常能夠順利和解。




A車全責,B車只要證明自己來不及反應就好
傑森077
傑森077 樓主

他筆錄時確實是說來不及反應

2023-06-13 23:42
貓狸狸 wrote:
跟你說個事...他有...(恕刪)

高手,
對方有傷,樓主有第三責任險。 肇責100%對樓主才是有利的。
爭取到70%肇責,反而會對樓主不利。

底下有個案例, 19:50開始。
原來判 70%肇責,律師反而要想辦法爭取成100%肇責。顛覆一般人的觀念。
傑森077
傑森077 樓主

謝謝您的建議,我會朝這方向去努力提案和解

2023-06-14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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