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官沒人在看路權的一律都是各自都罰然後分比例路人罰闖紅燈 車子罰不禮讓完全不管路權頂多就是來個肇責比例給汽車打七折算給你面子了反正不管怎樣大車一定會賠小的要是撞上去了法官一定判大賠小然後打個幾折意思一下要你吞下去
chusam wrote:台灣法官沒人在看路權的 對!沒錯。駕駛人把交通路權看作憲法一樣,要爭個誰路權大誰路權小,但是在法官眼中,交通路權遠比刑法位階低太多了。只要是有人受傷,刑法就會被考慮進來,如果只是財損,才會只看路權。
前幾天宜蘭也是一個阿伯穿越馬路被撞死,但他不是在斑馬線上被撞死的,只是覺得開車的駕駛如果有注意前方路況,應不至於如此嚴重。但回歸樓主的問題,行人闖紅燈本就無路權可言,就跟一堆騎腳踏車的一樣不守規定,何來路權呢?只是因為太多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案例,讓人覺得弱勢的行人及交通工具就擁有不可侵犯的路權,但前提是必須要遵守交通規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