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也是遇到一位,跟著連貫車陣隊伍綠燈要左轉,輪到我時車轉到一半突然一位女士走進斑馬線,此時我確定斑馬線的燈號不是小綠人而是紅人,因我離她的距離還算遠所以就還是過了,但我後面那台會比我更尷尬,希望我們不會被事後找麻煩。
台灣的法律都是各罰各的行人罰闖紅燈汽車罰不禮讓都不講什麼路權優先的概念頂多就是肇責比例分配跟普通人的想像不一樣只有國外才會有什麼路權的概念撞死人免責的前陣子看到新聞馬來西亞汽車撞死一堆騎自行車的蚊子大軍最後判汽車無罪這種事情在台灣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