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的轎車
B:對向快車道計程車
C:對象慢車道機車
A:預計左轉.....寓意到遠方B車漸漸接近.....A車頭慢慢侵入B車車道( 約侵入10公分),確定讓B車先行,便停止移動!
B車在A車前約10公尺便停車,示意禮讓A車.....同一時刻.....C車快速( 台北市區約騎100)衝過來....在B車後方約10公尺的慢車道一路犁田.....直到通過我車頭後約10公尺! A/B/C車均無任何碰撞.....
結局:
1.C車告上法院傷害( 鎖骨骨裂),要求A車賠償....180萬就好~
2.A車全險....但是....刑法傷害....還是只能自己搞定!
3.後來發現.....C車車主的鎖骨骨裂是前一年車禍舊傷( 相似犁田車禍....和解)
4. 檢察庭: 不管原因與理由....一再"建議"雙方和解!!!
個人心得與結論:
1.法律上....您家人的動作是造成他人車禍的肇因
2.不論責任占比.....只要是刑事受傷.....就有判刑風險.....
3.若是沒有傷害....只有民事.....您有保險.....就不用管占比....讓保險公司全權處理囉~
4.如何防範下次再發生....才是重點
5.對方登門鬧事的....一律耐心蒐證.....聘請律師處理
祝 一切順利,和平解決!
車位在前面空間的
我都車頭朝外
要不然會照在後面幫忙看
以前碰到支幹線
只要沒停車幹線幾乎都是全責
話說有保險加上有人傷
除了無責外
全責和部分責有差嗎
都是看保險賠民事
刑事看您要花錢和解
還是背過失傷害
另外給付罰金給國家
這樣的區別罷了
至於有人來亂
不是有監視器
就該告的就告
水平智齒 wrote:
親人在自家門前發生的...(恕刪)
之前有協助處理親人類似的事件,但不一定是一樣的結果],僅供參考
1. 不管是私人產權或是公共產權, 都是不能停汽機車, 除非有申請
2. 機車A雖然不是直接撞到父親的汽車,但是因為父親的駕駛行為導致車禍,有因果關係存在,所以是有肇責比例存在,建議申請鑑定釐清比例
接下來說話比較直接不要介意
1. 新聞裡常常播送,不是要直接碰撞才有存在,之前有很多汽車因為轉彎未打方向燈, 路邊突然起步未打燈號,馬路上急煞,導致後車緊急煞車導致發生事故, 前車以為沒碰撞都自行離開, 之後都是被肇責起訴,如果樓主還咬著沒有碰撞沒有多大責任,之後調解會吃點虧
2. 我一直以為只有我家長輩70幾歲的觀念,騎樓是屬於自家的,我可以任意停我家的汽機車沒違法?
3. 建議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後走調解程序,先在家裡裝兩台監視器,再有人來鬧時不要和對方起衝突, 暗中打電話報警和提供監視器的影像來佐證
4. 建議這陣子先清空你家騎樓,不要停任何汽機車,以免之後調解時被對方拿來攻擊你的武器(指你長期違停慣犯)
5. 如果是擦挫傷那還好, 如果有住院治療或受傷到打石膏和縫針,請注意對方之後是不是會提起過失傷害,事情會變得很麻煩
題外話,小弟和家人的汽機車,不管是新車或是已經10年的老車,除了規定的強制險都有保第三人財損(視情況加寶超額顯),發生事故時至少保險公司在依定程度上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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