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個平行時空,大家都遵守法規:
騎士不騎重機,轎車不跨線迴轉
萬物皆空,皆大歡喜!
但不可能有這種時空
,所以兩個都違規,沒什麼好護航
倒是強烈建議無照直接加50%肇責
只開單不列入肇責的陋習真的該改一改了
[他有違規,卻不算肇事因素] 這種鬼話邏輯沒問題吧
要用因果論來推肇責,那無照從最根本就不該出現在路上
都說有判例,但首例判得真的完全公正正確?
無照就50%起跳,剩下50%再看事故分析我認為這樣最合理
爹不疼,娘不愛
拉皮硬撐加減賣
疼手心,疼手背
轉頭不見孤兒淚
慢慢進,慢慢賣
主菜不上上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