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過很多次了請參照美國的交通法規行人穿越馬路的時候汽機車必須等到行人走上對向的人行道才可以起步台灣的法規只有需要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然後有一堆汽機車駕駛根本就不會禮讓就算禮讓了,也是只做了一半只要行人走過車頭,就急著起步如果這時行人突然回過頭來往回走那不就直接撞上行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