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這些官員是不是認為行人只會走斑馬線,不會人行道?最近嚴格取締路口不禮讓行人的車輛,但人行道無論是違停、堆放置物,甚至住家附近警局旁的機車店將報廢機車、物品佔滿整個路口與轉角,都沒事!!只要汽車行李箱抬高;機車車牌朝內,防止檢舉行就好,警察就不會管?「行人地獄」不是只有過馬路像地獄,人行道實際也是很地獄,為什麼就不在這次「嚴格取締」範圍?
個人認為加強取締是好事但是在取締車輛的同時針對行人和機車族群也應該有所規範目前不禮讓行人的其實個人觀察機車族為多數而部分人潮較多的路口應該要請警察多去站崗除了取締車輛之外也能規範行人通行因為這些路口如果要等所有人都過完基本上左右轉的車都不用走了即便有些路口有設置行人提早紅燈號誌但行人依然會看車行紅綠燈來通行甚至有些行人是邊走邊看手機即便行人號誌紅燈已經亮了依然慢走的也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