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Lucky wrote:
現在學法的那麼多結果找BUG的一堆
重要的是台灣生活並沒有比較好
一般人連什麼是禮義廉恥有很多都不知道了
反正現在少子化
可以先廢了法律系嗎
所以現在大家生活沒比較好是各大學法律系造成的?~
邏輯已死?還是還沒出生?~



傲笑憐 wrote:
你這就不符合法律見解了~都用"可能"了,就不算故意犯了...(恕刪)
「未必故意」的「未必」不就是「可能」嗎?
就是個討論吧。
法律見解本來會有甲說、乙說。
酒駕行為視作「未必故意」並不是我獨創的,實務界、學術界不少學者早提出討論過。法務部還開過修法討論會,只是最後要把「未必故意」定量在多少酒精濃度這個標準沒有共識。
法部「刑法研修小組會議」:確有加重刑責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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