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本來就不是事故主因,常看到的都是一方轉彎或變換車道,拜託轉彎車不禮讓直行車跟變換車道撞到另一個車道的車還算對方錯?再看看日本,通常超過速限15KM才抓超速但是對轉彎跟變換車道有嚴格限制,從這可以看出來出事很大部分都是做出轉向這個動作的車輛
邑714 wrote:超速本來就不是事故主因 鬼扯,日本抓超速也是很嚴,在日本,行車超速,超速15至30公里,扣1-3點並罰款9000-18000日圓;超速30公里以上,扣6-12點並處6個月以下徒刑或10萬日圓以下罰款台灣超速根本罰太輕了,這版才一堆鬼扯超速無害的準殺人犯在日本,不管是轉彎或切線,你都必須要打方向燈。 否則,你會因為「合圖制限違反(合図制限違反)」或「合圖不履行(合図不履行)」被罰款6,000円,並記1分以上違例駕駛分數看到沒,超速在日本是罰更重的罪,要是撞死人,那也是謀殺罪名之前新聞,日本一名交通課警官日前駕車時,意外撞死一名闖紅燈過斑馬線的22歲中國龔姓留學生,據初步調查,雖然當時對於警官而言號誌是「綠燈」,有路權,但因涉及超速釀及意外,他仍被依危險駕駛致死罪起訴在先進國家,超速致傷或死都是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