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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讓行人反被警察說成併排違停,「這就是台南」

我住台北,前幾天行車在興隆路開內側,大約車速35公里,突見斑馬線有行人,他已過了一半站路中央,我當即慢慢踩煞車停下讓過,但右側道的車仍不斷通過,後方的車也不耐煩,變換至右邊車道通過,導致行人也不敢通過,僵持了大約20秒!我副駕位子上的女性說我這情形不該讓的,是的,她說的沒錯,但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在看到行人後,幾乎1秒內就正確判斷(顧慮後車和旁車)該不該讓?

如果我不停,就是不禮讓行人!如果我讓,有可能被後車按喇叭或追撞,更擔心的是:若讓了之後,他若為了盡量不耽誤,加速穿過斑馬線,很可能反而被另一車道的車撞上!

只有說在台灣開車或行人,都難為,真無奈啊!!!
CHCHickenROW

道路設計爛+三寶多的後果就是,駕駛常常得在要守法和安全之間做出選擇

2023-03-24 21:20
jenhoxen

行人從你右側或左側過來?若先經過你的車道,可以讓,因為你首當其衝;若是從右邊過來,當看右側車而定;即使第一時間反應停下了,之後他卡在外側進不來,你就該走了。

2023-03-24 23:46
為什麼不能設成紅綠燈?

行人能不能通過,車輛能不能通過,有紅綠燈指示,不是很容易遵循嗎?
讓也會被開單,不讓也會被開單,
反正,獎金很香嘛?
24~30%奬金,非常好賺,
道路設施愈不完備愈好,
可開單的機會才會多!

為了避免再有天兵說罰單的獎金是清朝的事,
特別把條文貼在底下,
請看一下明文規定的獎金分配事項!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A0023003&KWD1=
CHCHickenROW

你是懂鬼島的,鬼島只要有超高密度的測速+紅綠燈就可以解決所有交通問題

2023-03-24 21:22
RAY_ho95

所以罰鍰分配了之後,還是罰鍰?[沒有不敬的意思]

2023-03-27 10:36
lim5464 wrote:
我住台北,前幾天行車...(恕刪)

你的case看有沒有號誌
有的話可以不用讓, 沒有就要讓
讓不讓本來就是一秒內的事, 沒那麼困難
鐵包肉怕啥被撞, 真的被撞也是對方全責
我騎機車時肉包鐵讓行人就不怕被後車撞了
甚至還會故意卡後車的動線強迫想鑽車的停下來
沒被喇叭過, 更沒被找碴過
因為大家都知道前面有行人, 找碴只是自己理虧惱羞
也有些人是像你講的一樣, 怕事不敢做, 有人帶頭最好

如果每個人都怕事, 乾脆就不想讓
想法到最後就會慢慢升級成不需要讓, 為什麼要讓
那這社會就永遠不會進步
將來包括自己及自己的親友子孫當行人都永遠處在地獄之中
普通人看到8+9會覺得討厭
8+9之所以被討厭是因為他們道德教育不足
今天台灣被稱行人地獄, 就是在笑台灣人道德教育不足
那大家還有臉講8+9嗎?
對岸經濟雖然起飛, 軟硬體已都不輸先進國家
道德教育卻還沒跟上, 所以有台灣人會笑對岸沒水準
但看看自己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共勉之
台灣人不是最有人情味了,那怎麼都不禮讓行人
lim5464 wrote:
我住台北,前幾天行車在興隆路開內側,大約車速35公里,突見斑馬線有行人,他已過了一半站路中央,我當即慢慢踩煞車停下讓過,但右側道的車仍不斷通過,後方的車也不耐煩,變換至右邊車道通過,導致行人也不敢通過,僵持了大約20秒!我副駕位子上的女性說我這情形不該讓的,是的,她說的沒錯,但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在看到行人後,幾乎1秒內就正確判斷(顧慮後車和旁車)該不該讓?


不好意思引你的文, 但你很好, 不會在標題上說「這就是台北」,
看來的確有人韓粉吸很多.
lim5464 wrote:
我住台北,前幾天行車在興隆路開內側,大約車速35公里,突見斑馬線有行人,他已過了一半站路中央,我當即慢慢踩煞車停下讓過,但右側道的車仍不斷通過,後方的車也不耐


過斑馬線時駕駛人應該要留意隨時有行人,個人做法是預設已有行人,不是預設無行人,你禮讓是正確的,不要讓違規的人影響你。
台灣警察取締只是為了業績,從來不是為了減少車禍傷亡率,哪種最好衝業績就取締哪種,尤其是抓兩段式左轉,真的有心減少車禍,就應該每天巡邏取締違停車輛才對,而不是浪費警力在那邊站點抓兩段式左轉,還有測速50以下躲起來拍照
RAY_ho95 wrote:
為了避免再有天兵說罰單的獎金是清朝的事,
特別把條文貼在底下,
請看一下明文規定的獎金分配事項!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A0023003&KWD1=


所以,發獎金寫在哪裡,請明示
lim5464 wrote:
突見斑馬線有行人,他已過了一半站路中央,我當即慢慢踩煞車停下讓過,但右側道的車仍不斷通過,後方的車也不耐煩,變換至右邊車道通過,導致行人也不敢通過,僵持了大約20秒!我副駕位子上的女性說我這情形不該讓的,是的,她說的沒錯,但問題是我們如何能在看到行人後,幾乎1秒內就正確判斷(顧慮後車和旁車)該不該讓?

你的做法是對的,

但可惜你居然認同助手席女性的說法,

她的說法是錯誤的,

看到行人禮讓就對了,

何況行人都已經走到班馬線的一半了,

你也不用顧慮後車和旁車,

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是後車的問題,

難到別人搶劫你也搶劫嗎?

臺灣人開車騎車到底在急什麼?
讓.不讓,在台南有時真的得判斷清楚,
之前有一次禮讓,當時行人就這樣卡在我車前,然後左右兩邊都沒在讓,導致那人進退無路,
後來總算左邊有一台車也跟著讓,不然不知要尷尬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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