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附近的公有停車場 一個月4500元,一樣是保證收費但是不保證有停車位.甚至月租客還要每3個月去抽籤說是充分利用停車位的使用這樣繳月租停車費的是冤大頭?不如每天排隊有排到停車位 停幾次算幾天那些說風涼話的都是自己沒開車的嗎?站著說話不腰疼 那天真的影響了自己的權利就真的沒人有同理心了我開車 也有自己的停車位只是從柯前市長就是如此的方式收費而且大部份委外經營都不是市府停車管理處公不公平 合不合理 真該好好討論
Jack590825 wrote:台北市萬華區青年公園...(恕刪) 親戚就住那附近,評估後就來停我家附近(板橋邊垂地方).停6個月1萬元.只不過得要自已掃地板垃圾、畫停車線、架設車格照明燈組.1個月才開個1~2次出遊的,這停車費算是實惠了.
公有停車場確實都不保證有車位可停,因為車位是隨機不固定的,而且還容許外車臨時停車,停滿只能自認接受。其實私人停車場月租不到2000/月就有,我家附近有低到1300/月,而且是固定位置,保證有位置停。所以在租用車位時,要確認是私人專用車位,還是隨機停車位,否則會一肚子火。
很多人不知道其實「沒有固定車位」是政府規定的。很多縣市都有停車場管理條例,通常都會有這條,看藏在條文的哪裡而已。我以新北市為例子新北市公有停車場自治條例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Article.aspx?LawID=G0108000&KWD1=看起來條文沒寫對不對?其實它藏在第三條的附註理面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Download.aspx?type=Law&ID=11551裡面有一條三、月票售價按計時費率乘二十五天乘八小時為計費基準。但得考量地區停車供需情形酌予折扣,民間業者受委託經營停車場調整月票售價逾原訂之收費費率上限時,應事先報請管理機關核准後實施。車輛進入公有停車場,應按停車場劃設之車格位依序停放,不得固定車位。其實大多數縣市都有啦,看藏哪裡而已。這規定包含了所有公有停車場以及委外經營停車場(也算公有停車場),所以其實這很正常,從價格來看也應當如此,且契約應該都會給你寫的很清楚。為了停車位週轉率,在考量停車場設置的目的,其實這條規定滿合理的。
十幾年前中山大學也發生類似事情校區很大停,車位散佈在校區各處,但集中在前校區的理工及管院人比較多,前校區停車位不夠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459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