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到警察局去登記備案,請警察找出源頭,三方協調。這種國道掉落物隨時可見,也不知道相關單位明知道在高速行駛時,輕則汽車受損,嚴重時會影響生命,為何不強制所有貨車載貨應該用帆布袋蓋起來。造成嚴重死亡事故取消駕照,影響生計,以後不敢再犯。還有的是一些聯結平板車,車上都是灰塵,小土石,即使距離拉長,在高速下,玻璃也是被打的都是小坑,也看過一顆如拳頭大的石頭,掉在路面上,在台灣國道行駛。在磅秤時,是否應該也要檢查這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