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
台灣一堆左轉車.怕搶竿位搶輸對向直行車
一過停止線就馬上打方向盤卡位 不禮讓直行車
那是因為法規取消[先過中心點禮讓]條款,立法者鴕鳥或鄉愿、避擔[行必要之惡]的責任,放任百姓走灰色地帶。
每個駕駛人都可能扮演轉彎或直行者,今天直行車沒必要自認是天皇老子,別人要等三條街恭候大駕(等你的悠哉游哉或呼嘯而過);以往[先過中心點取得路權],有限空間靠近的人先使用,符合"向上社會法則"(效率優先),看似助長競爭但駕駛人有明確易守的規則可循,現在的規則執法人是輕鬆了,有事轉彎車一定錯,[避免肇事]的責任由一方全部承擔,須知爭先恐後乃人性,是人多少都會想要規避(時間、燃料成本能不能少付一點)→切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