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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部預告修法 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

行人地獄這個梗鋪這麼久了,

總算露出真面目了...
四爺表示你不想死就最好看有沒車再過馬路。
主動禮讓行人/未禮讓行人怕被開發單~這2個是完全不一樣的駕駛態度

應該修正改善的是~道路規劃設計/行人過馬路的方式/友善態度駕駛

台灣交通的爛就是因為官員遇到交通任何問題都只會用罰款來解決事情...
q0931101540 wrote:
主動禮讓行人/未禮讓...(恕刪)


台灣只要會寫名字都可以上大學
滿街都是大專生
不論日本、歐美平均教育程度都不比不上台灣
所以跟教育沒有關係
外國人也不是天生就愛守法
說穿了就是重罰, 人民自然就會守法
在日本紅黃線違停罰款平均合台幣3000-4000元
台灣罰600-900元
更何況國家的"立法"委員還取消民眾檢舉, 鼓勵違停
抓幾個日本人來台灣住
過個半年一年一樣到處違規違停

今天如果台灣騎機車違停買個便當被檢舉要罰3000元
小弟不相信路上還有幾台違停機車
違停不方便, 自然大家就開始走路出門
行人多了, 道路規劃自然以行人為主
說簡單
要解決台灣交通的問題
就是重罰
馬上就立竿見影
今天為何遲遲不這麼做?
台灣機車一千多萬輛
沒人敢得罪違規橫行的機車族
民粹政治只能等民智覺醒
台北這麼搞,整個交通會癱瘓。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洗刷還是洗地板
光是基本闖紅燈要被開罰的機率都很低很低

不禮讓行人
如何取締
怎麼取締
誰來取締
取締標準為何

修法的同時把規矩講清楚吧
不然罰36000也一樣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行人地獄!該說的是滿滿的街口 短短的幾十公尺就好條斑馬線!斑馬線畫在靠近十字路口 紅燈有很多路口不能右轉 一個綠燈走不了兩台車 全卡在右轉車道!地方政府為了省錢 反正台灣人最不愛走人行路橋 超高車輛可能卡住 乾脆全拆了!現在一堆出來靠腰行人地獄!誰不是行人?就一個胡亂規劃的斑馬線 人流高的地方沒天橋地下道 紅燈不能右轉又要紓解交通!地方政府交通局 就一個擺爛 中央交通部公務員配合裝逼!請將斑馬線適度減少 車流量大的 四向停車行人通行 要不然請蓋天橋地下道。
也要訂定行人使用專用道遵循法則
取締邊走邊滑手機及非健康因素慢吞吞不加速通過影響交通的行為
否則還是讓交通亂成一團而已
直接再加一個人行燈(四向皆停只有行人可走)就好了,為什麼要一直加罰金,說白了就是多一條收入。
改管噪音機車也順便大掃蕩吧,這應該也是台灣民怨前三名的了,厭惡值超級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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