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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不禮讓行人從1200~3600元加重為3600~6000元 ,國道三寶螃蟹3.6萬元

每個人都會過馬路
禮讓行人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但對於邊走邊看手機,嬉鬧不專心走路,甚至一副大爺樣故意慢慢走的是不是也該一併處理?
ianjasontw

後者真的也應罰,並且強力執法

2022-12-23 1:29
希望也能加重行人路上遊玩手機的罰則
不然每次一堆過馬路就是慢慢走慢慢滑
等到走完綠燈也過完了...
J9352138

真的.......過個馬路已經停下來等行人通過了,還要看著行人邊走邊滑手機慢慢通過.....[翻桌]

2022-12-23 9:29
美國媒體CNN報導台灣交通是「行人地獄」,果然有效。台灣政府才重視這問題,如果外國媒體不刊登,
政府仍是認為行人該禮讓開車大爺,畢竟他們買車讓政府賺了一筆,之後每年還要繳牌照稅、燃料費。
jenhoxen

本來就應該讓停等成本最小的停等、產值較大的優先;小蝦米要搏大鯨魚也可以,各憑本事。

2022-12-23 14:31
jxv wrote:
近年國內交通事故死傷...(恕刪)

jxv wrote:
針對國道三寶行駛高快速公路,若有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螃蟹走路等危險行為,立院初審也通過罰款將加重,從6千到2.4萬元提高為6千到3.6萬元,最高罰款從2.4萬加碼為3.6萬元。高快速公路上惡意逼車、蛇行和嚴重超速等,最高罰款也皆加重3.6萬元,嚴重超速定義趨嚴,也從超速60公里改為超速40公里。




所以從這裡你就可以發現,台灣交通官員基本上是不長腦袋!這就跟酒駕一樣慢慢把罰款一點一滴慢慢增加!
首先我講一下針對上面國道三寶行為行駛若有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螃蟹走路等行為...........

這幾樣通通都可以產生嚴重連環大車禍甚至造成嚴重傷亡竟然只是把罰款
從2.4萬加碼3.6萬............這到底是哪一個傻子想出來的!

用罰那一點款根本沒人在怕的!看看酒駕就知道了!
這樣吧!我們改一下只要你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做了迴車、倒車、逆向行駛,如果沒有造成傷亡
我們就直接終身吊銷駕照,如果造成傷亡那就從車禍當天馬上凍結三寶駕駛人的不動產!
且立刻將三寶駕駛所有財產分成二份!一份肯定要無條件上繳政府另外一半就是直接給被害人!

若是三寶名下無任何財產,那就只能輕判有期徒刑39年以上且不得假釋...........
如果這樣無法把三寶智障行為降低到1成以下,那我願意從一樓跳到3樓謝罪!!!

當然我相信一定會有正義人士表示反對!甚至說這樣不符合你們賺錢原則!
我當然了解也知道,畢竟利用趁火打劫大發財的職業在台灣可多的是。
tj0fu6W800

真的,酒駕都罰到九萬了還不是一堆人照喝照上路?真正有用的罰鍰應該要按照資產收入比例原則浮動調整才是治本

2022-12-23 2:14
epsonshu

我認同,搜尋芬蘭跟交通罰款就會看到人家的政策。可惜台灣的民代、立委、官員,甚至一般公務員都是高收入的一群。你想要他們修法多罰自己跟本不可能

2022-12-25 9:39
警察根本沒在管,頂多每年大執法一兩天給新聞媒體拍素材,民眾也不能檢舉,罰金再高三寶都沒在怕。 修改最高罰金但警察極少開到最高,立法院再度作秀假裝有在做事。
都罰太少了至少現在金額在*3 才符合現在人收入
米堤 wrote:
每個人都會過馬路
禮讓行人是非常正確的做法

但對於邊走邊看手機,嬉鬧不專心走路,甚至一副大爺樣故意慢慢走的是不是也該一併處理?


參考看看

tj0fu6W800

jenhoxen 原來荷蘭歐美國家的人是魯蛇,顆顆,您說的都對喔~

2022-12-23 9:40
jenhoxen

歐洲現有多慘可以自己去看,當然只有西方視角的媒體可能看不到

2022-12-23 13:51
jxv wrote:
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考量現行各國未暫停禮讓行人相關罰鍰額度,包括法國可罰4739元、韓國可罰5523元、美國紐澤西州罰6174元、日本罰1萬3689元,因此立法交通委員會初審也通過加重罰則,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明確增訂行人可通行的交叉路口,包括未劃設行人穿越道路口也納入。


台灣人薪資收入和美國、法國、日本、甚至韓國相當嗎?要不要找一個單位時間收入和擁擠度相當的國家/城市來比

政治人物立法一味討好選票最多的族群、鼓勵低效、壓低行動力、單位產值高的去配合最低的標準,只是讓這個國家競爭力再差而已。
現在最緊要的還不是立法
而是執行力度的問題

你道交處罰條例明訂了紅線停車的罰則
結果道路上到處是肆無忌憚 長時紅線停車的景象
早高峰一堆下車買早餐 把兩車道硬生生停成一車道的生物

執法不嚴 立再多法也是徒勞
人民對公權力 乃至於當政者的信心 也在一點點的流失

我記得1997年安全帽政策強制執行之初 也是一堆抱怨怪聲
當時當政者擇善固執 頂住了巨大的壓力
最終政策推行成功

現在的政府 看不出這樣的魄力
讓人感嘆 "竟無一人是男兒"

建議參考對面上海怎麼做的 或是新加坡怎麼做的
執行力這塊 台灣真的被屌打
官員真的好當?
所謂不讓行人,其中也應該包含A柱死角問題造成,騎樓占用,無行人道,並排,大卡車視角等?
還有行人不依規定走斑馬線,不走天橋,地下道?
斑馬線位置設置合理嗎? 科技進步,為何不增加行人穿越偵測提醒裝置,提醒駕駛人之類的設施?
為何不在一些斑馬線,燈暗的地方,提高照明度? 為何不加上反光設施?
為何不在分隔島上,提高樹的高度與密度,防止中間行人跨越? 有的樹幹 / 樹葉也會擋住駕駛視野?
為何不在車上強制安裝行人偵測裝置?
為何不在車上強制車輛轉彎時,車輛照明自動提高亮度的裝置?
用罰款真的會解決問題嗎?看看酒駕,提高了罰款,還是一樣發生。
有的的行人是邊看手機邊過馬路,有時都等的不耐煩,被後面的駕駛按喇叭,這些行人要處罰嗎?
jenhoxen

他們本來柿子挑軟的吃,政治人物只會做短期見效、討好選民的事,事務官員認真解決問題搞不好人民、長官兩頭不討好。

2022-12-23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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