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句話蠻搞笑的,哪個智障說的話?怎麼不檢討 "違規浮濫",還顛倒是非檢討起檢舉的人?社會上偽善風氣與官員的矯情,莫此為甚!!!沒有違規,哪來的被檢舉? 這邏輯很難?曉得 wrote: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態支持。內政部警政署則指出在「停車主管機關做好停車格位管理減少爭議」前提下,就支持納入檢舉。...甚至出現浮濫和報復檢舉
getyou wrote:溫習一下當時的事,陳OP等各黨派立委組成的交通委員會,聯合提出關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改案,限縮檢舉項目,於110年12月07日三讀通過,並實行至今,以下為立法院發布的當天[第10屆第4會期第12次會議]會議記錄https://lis.ly.gov.tw/lygazettec/mtcdoc?PD100412:LCEWA01_100412_00092當時民粹壓著,立委修法;今日外媒壓著,立委修法這就是立委諸公的日常 根本沒有強大民意支持吧廢死有多數人支持?同婚有多數人支持?高端有多數人支持?隨便Google一下都能知道,沒有!但還是硬幹了!你們政府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