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991142 wrote:路口只有閃黃燈警示 路口在那?這種路口,熊貓那邊應該是閃紅燈熊貓要停車再開,沒停下才會出意外。所以你應該要這樣講,熊貓快速騎過來,沒停下再開,撞上我。asd991142 wrote:警察來後有釐清肇責 警察非法官,無法有釐清肇責。肇責是法官決定的
asd991142 wrote:前幾天上班途中被趕著...(恕刪) 路口只是 閃黃燈但你黃他紅嗎還是你紅 他黃閃燈十字路口 都會一紅一黃(不會全黃吧)直行 大於 轉彎幹 大於 支看你是幹還是支(一般黃是幹,紅是支)
我覺得怪怪的,主要是非十字路口的地方,T字路口,理論上應該是直行的方向為黃燈,你的方向應該是閃紅燈才對(也就是你是支道)而且如果你真的是閃黃燈,那對方的肇責就會比較大,應該是他賠你所以應該是你的方向是閃紅燈,加上你沒有禮讓直行車,因此你高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