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抓市區內長時間佔用車道買東西造成交通大打結的比較實在。不時看到雙黃燈一打。直接停在路中間,按喇叭也沒用。超車就是逆向又跨越雙黃線。超車怕被違規車主用行車記錄器檢舉。而我們這警察也只會在假日晚上在鄉間抓闖紅燈的。其它時間還真沒看過。上下班時間交通要道亂到不行,也沒人管,違規的還是那些人,還真很少看到警察過。而拖吊車也只會拖好拖的。某次還更扯。除夕前在市區的傳統市場周邊主要道路,一台車直接打雙閃燈,停在路中間去買東西。造成附近方圓數百公尺道路,因為那台車,整個大癱瘓。連拖吊車和警察都塞在半路。建議交警有空也出來兜兜風執法一下。不要都靠科技。都靠設備。哪還需要交警?
開放檢舉時~違規仔::檢舉無法改善交通限縮檢舉後~違規仔::爽爽啦科技執法後~違規仔::科技執法無法改善交通有沒有發現~抱怨的都是違規仔不懂交通規則~就不要開車上路~去搭公車捷運啦遵守交通規則是防範車禍發生的~台灣地狹人稠車多~誰在跟你改善交通
只能靠它,抓重大命案!殺馬國女的,新聞出的圖是用它!香港人棄屍的,也是用它!更近,路上漏油摔車,也靠它!正義之人,是不在乎被拍的,呵呵呵小罰小錢,有錢人是不怕的,江湖路上20多年,才超速一張或二張我自付的。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