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亢 wrote:今年6月份某天騎車上班時我的機車突然縮缸,然後我就自摔了。而後方一位機車騎士跟在我後面,看到我摔車他也跟著摔,但我們之間並沒有碰撞。...............................我那時車子剛牽,只有保強制險而已,而對方保險公司有和我留聯絡方式,說到時候看肇責結果出來再說。 剛牽的車就縮缸? 該去告車行吧?
初判表不是事故鑑定沒錯,但是調解委員通常就會拿這個來調解,除非有再鑑定我提供兩個自己的經驗1. 有次我在路上行駛,速度有點快應該是超速了,後面的車跟很快,應該也都是超速了,快到路口時我踩剎車準備右轉,說實在的,當時踩的有點猛,後車撞上我車屁股,第三部又撞上第二部,警察來了之後,說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第二車賠我,第三車賠第二車,不過,我沒讓第二車賠,保險桿是塑鋼的,凹下去又彈出來,只掉了些漆,第二車水箱破了。2. 有次是騎機車,我直行,右邊小路突然冒出汽車準備左轉,這是 T字路口,我看就要撞上了,急煞摔車,全程無碰撞,路口有警察目擊,把汽車攔下,說有因果關係,後來對方保險全賠。
總之,無論有沒有碰撞,只要有因果關係,求償是對方的權力。覺得不服,就走鑑定+調解,會是責任% 的拉鋸討論 ~如對方不服鑑定+調解,就看對方要不要走法律, 對方如果有受傷,也許會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如果無人受傷,就是「民事訴訟」,基本上法官會考量鑑定結果為判定依據。就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