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雷 勝利 轟達 壓媽哈 卡蛙殺雞 ......... 咬牙切齒....

告上法院去 ?!?!
Lexus001 wrote:
不讓機車上國道確實是不對,國道建設費用大家都有納稅(?)為何不讓上?
值得探討的應該是"稅"!
政府應該修改牌照稅由現行"cc數"改成"「馬力/重量」"來收稅。這樣才公平!
例如:
一台自用車(X3)1800公斤,馬力184HP, 那就是0.1, 每單位徵收10萬,就是1萬。
一台自用車(Ducati Superleggera V4)182公斤,馬力224HP, 那就是1.23, 每單位徵收10萬,就是12.3萬。
改成這樣徵收方式,這樣才公平!
掃地機器人 wrote:
既然還不能上,先不要買重機就好了,等法規通過再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