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ja_Alan wrote:警察在擾民? 還是(恕刪) 我覺得單純就是擔心汽車鐵包皮,機車皮包鐵,好心提醒你而已。當然,你可以不甩,但命是你自己的。我覺得一堆網友扯法不法的不是重點。但如果拿這個要罰人,既然沒寫,應該就不能罰。
警察說騎在沒有寫禁行機車的車道上很危險???我以為是什麼勒!!警察說的沒錯阿!!完全正確~~很危險又不代表不能騎!!!別國我不確定,但在台灣一定會被汽車跟小黃逼車~~就看你要爭路權還是人生想提早下課而已!!肉包鐵輸面肯定比較大警察可能處理的車禍事故看多了好心提醒而已!
N!nja_Alan wrote:警察在擾民? 還是(恕刪) 其實我也常常給老婆的二輪載之前二輪改旁邊是為了安全現在改路中間是為了路權應該快點改燃料稅基本費外隨油徵收誰用的油多誰繳的多比較重要吧警察也是人有的法規不了解還不是跟人一樣之前看一些YT也是用路人洗臉警察不需要挑起仇恨吧
yagami7215 wrote:因此以該道路來看,騎在中間車道是合法的,內一不能騎。罰則就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13 :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你這打他們臉打得真響那些人的邏輯大概是沒寫不能吃的東西也會去吃吧難怪東南亞某些國家必須要把各種禁制標示設好設滿我們台灣的高速公路交流道口就是政府太懶惰不太愛放機車禁行標誌地上也不漆禁行機車才會一堆機車想上去
當值員警 不懂法條 還硬要執法 這什麼警察?台灣員警素質就這樣? 超北爛的吧 讓他們紅啦真不想浪費納稅錢 養這種素質不堪的員警這警員到底是怎升上 4星一線? 是不是該查查? 應該降級處份都做到這階級了 還在那邊沒事找事幹還在那邊翻什麼法條 簡直垃圾擾民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