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已經不是隨便黃紅線都能拍照檢舉了,只有:1.[路口、公車招呼站10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之違規停車或臨時停車2.並排停車、併排臨時停車3.占用身障停車格收到違停罰單的都是做這些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項目的違規那還有甚麼好叫的
aoi203 wrote:現在不是幾乎不能檢舉了? 還會有檢舉達人?? 我說,你把台中有名的C.C.哥擺在哪裡? 來到Mobile01不知道台中有名的C.C.哥,你白混了! 他上次說就算限縮檢舉了,他檢舉的件數一樣不會少,我回說故意引人違法而去檢舉的方法不改,當然檢舉件數不會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