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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萬黃牌重機違停拖吊害車損 維修估6千控業者500元打發

kjhgfdsa1021 wrote:
騎樓產權是私人的沒錯,
我之前查了些法規,
在相關法規定義是道路的一部份,
等同人行道一樣,
只能夠供行人通行,
在上面停車、放置私人物品等佔用行為都是違法,
大都以為產權是私人的就可以任意使用,
但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有的縣市,是規定如果沒有無遮掩人行道,那麼騎樓這邊,只要還保有1.3公尺寬的通道給行人通行,那麼剩下的部分屋主就可以利用

今天這個案例,騎樓的外面已經有無遮掩的實體人行道了,騎樓是不是人行通道,重要性真的已經沒那麼高了

所以今天這個拖吊業者的動機是什麼?實體人行道是否被占用不去檢查,反而針對騎樓上的機車?除非,這台機車,是外面來亂停的,所以一樓店家叫隨車的警察弄走?那麼就真的是活該死好!
違停就要罰1萬才對
skyfish1031 wrote:
違停就要罰1萬才對

一個標準的汽車停車(5.5m*2.5m),可以劃5個標準的機車停車格(1m*2m)

機車違停罰1萬,那麼汽車就是罰5萬囉!

這不錯喔!可以好好充實地方財政!
advantage wrote:
可以參考看看日本人怎麼對付常常違停的人,

日本現在也幾乎看不到拖吊,

這麼浪費人力跟時間的事情,

還要面臨違停民眾求償,

這麼吃力又不討好,

畢竟無賴實在太多了。

可否直接講重點! 當大家都懂日文?
advantage wrote:
可以參考看看日本人怎(恕刪)

台灣要是也這樣搞..一定上街抗議了.
然後各級民代一定叫警察局長到各議會罰站訓話.
刁民一定大聲抗議政府搶錢.警察缺業績.嘲諷更大的犯罪不去查.專拿一班民眾開刀.
這裡是台灣好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有的縣市,是規定如果沒有無遮掩人行道,那麼騎樓這邊,只要還保有1.3公尺寬的通道給行人通行,那麼剩下的部分屋主就可以利用

今天這個案例,騎樓的外面已經有無遮掩的實體人行道了,騎樓是不是人行通道,重要性真的已經沒那麼高了

所以今天這個拖吊業者的動機是什麼?實體人行道是否被占用不去檢查,反而針對騎樓上的機車?除非,這台機車,是外面來亂停的,所以一樓店家叫隨車的警察弄走?那麼就真的是活該死好!

騎樓依規定就是不得佔用,
那是地方政府不想得罪民眾解套的說詞,
一方面民代也支持這種作法,
不過講再多也改變不了法規的定義,
以下附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內容。

rx9904

你知道甚麼叫"專供行人"?

2022-10-09 8:27
違規是違規
損壞是損壞
怎麼,難道你走路闖紅燈,我能打斷你一條腿?
狼0223 wrote:
新北一名重機騎士指控...(恕刪)


機車違停應該上鎖貼標籤

打電話叫警察來解鎖

馬上繳罰單跟付車馬費
這麼愛惜車的人把車任意放被拖吊~怪自己吧!
kjhgfdsa1021 wrote:
騎樓依規定就是不得佔用,
那是地方政府不想得罪民眾解套的說詞,
一方面民代也支持這種作法,
不過講再多也改變不了法規的定義,
以下附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內容。

騎樓是不是行人通道,你可以去南洋了解一下五腳基的歷史

有興趣的話,你再去看看美國的人的房子,是不是每一間住宅、公寓,在與人行道之間,都有一片草皮、或是花圃作為間隔。為什麼?為的就是不想被路過的行人,直接探頭看透你家裡面

同樣的,這種大樓一樓店面,要店內的客人跟人行道的行人保持距離,或是手搖飲的店家,要給顧客一個能等待,但是又不會妨礙到其他的過路行人,依靠的是什麼?如果不是整棟樓退後,然後前面用欄杆圍一圈,那麼能依靠的,就是騎樓

該死的政府推卸責任,不在公有的公共土地上做出真正實體的人行道給人走,你反而怪罪周邊住戶不做功德,不捐出一塊地任人踩?這本末倒置了吧!

當然,機車停在騎樓,是最糟糕的作法!只是台灣老公寓都沒有停車場,如果有騎樓可以停放樓上樓下住戶的機車,是可以解決車道違停的問題

只是最重要的,是要能阻卻外來車輛跑進入騎樓亂停,把別人家的騎樓當北港香爐任人插,甚至亂停堵在人家公寓樓梯間門口,還認為理所當然,應當如此!

這種愛亂停的,他的心態就是:騎車、馬路就是給人家停的,反正我亂停你家樓梯間門口,你家阿公心臟病發作,消防隊擔架不能進出救人,干我屁事啊!死你家又不是死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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