牠嘛的,那天你們走在路上被警察的子彈莫名奇妙的打死,「用槍合法」,沒人負責。拒檢及危害警察生命是駕駛人,坐在車子的左前方,近距離開槍還能打中乘客,這是訓練不實。把危害警察生命的拒檢駕駛人打死,我百分之百讚成。槍法不準,用槍時機不對,沒那個能耐就不要亂開槍。一堆盲從,基本邏輯都沒有,難怪臺灣一直向下沉淪。
沒有誤殺成分為停車衝撞車內是誰也不清楚難道要等車內的人開槍才還擊嗎?(如過車內是擁槍的人)今天車主是通緝犯本應該攔下盤查警員做法是對,保護好自己才能保護人民安全如果再這樣下去警方沒作為後面人民也只能自保了警局視同虛設
林女因自己無照駕駛、車內還藏有毒品,立刻猛踩油門撞開前方的1輛小貨車,再倒車撞開後方路旁汽車,硬是要鑽空隙開溜,潘男舉槍高喊「停車」想制止林女瘋狂舉動,林女置若罔聞,更直接衝撞站在車前的潘男。警察幹的好啊,應付這種馬路不定時炸彈。不值得同情。
Snoopy wrote:牠嘛的 這些刁民 常用" 哪 "天深怕一違規就被開槍 ,就 "牠嘛的 " 一堆 " 潘仔裝流氓 " 出事就裝善男信女 ,一句"質疑警方槍法" 訓練不實 ,那為何不去質疑副駕不去制止駕駛或拉手煞車 ?講邏輯 ....." 把危害警察生命的拒檢駕駛人打死,我百分之百讚成。槍法不準,用槍時機不對,沒那個能耐就不要亂開槍。一堆盲從,基本邏輯都沒有,難怪臺灣一直向下沉淪。 "怎麼不從事第一線警務工作 ?歐~ ~ 不就 " 鍵盤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