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我檢舉過,警察不告發。理由是,沒有拍到違規車輛闖(左方路口)紅燈的影片。亦即只拍到右方路口那個紅燈,不算數。因為也許變成紅燈前,車輛已經通過左側的路口了。想當然是不可能。但是沒有影像,就是有爭議。有爭議,就不告發。
wilson.tom wrote:晚間回到家時,太太對(恕刪) KLM-8615可以向交通隊檢舉,車側和車尾的車號貼紙形同車牌,一定可以開單,"頂曜股份有限公司"地址: 710台南市永康區和平東路58號電話: 06 254 6777你知道你家的司機拿人命開玩笑嗎....
極道狐狸 wrote:這也太危險了!那台大車是都沒在看燈號的嗎! 對大型車而言,駕駛座高度一定可以看到紅綠燈,但是就是沒有提早減速,仗勢車體剛性優勢與速度,能衝就衝過去,萬一出事再說,為什麼很多大型車,尤其是混凝土車的後車牌特別髒?因為駕駛認定車牌只要辨識不出車號,就不會被檢舉,交通違規當然更加有恃無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