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oue555 wrote:
話說,憂鬱症在台灣的法規裡算是殘障喔?
而且好手好腳的,也不需要特地給殘障車位的福利吧?
照你標準,一隻眼睛看不見,長期洗腎,癌症等不影響四肢等都不用給身心障礙手冊嗎?
憂鬱症在審核殘障資格式很嚴格的,但標準在哪裡我不清楚.
只知道看了兩三年連續一直赴診,醫生才告知已經可以申請的.
你可以去得得看,再看有沒有必要給其福利.
mantalk77 wrote:
高雄市車牌放台中市或高雄縣殘障停車證
車牌是哪一縣市和你在哪一縣市買車有關,而身心障礙停車證核發,與身障者戶籍地有關
所以你說的情況是沒問題的
只有本人是殘障才能免費停~所以殘障手冊.行照.駕照要同一人才是真車主
不對!行駕照和身心障礙停車證上的名字可以不同,重點是車牌號碼與身心障礙停車證上的要相同
所以說只要號碼相同,不管駕駛者是誰,停身心障礙車格都是合法的
另外我想說,請大家尊重身心障礙者,停車的這一點小福利對身障者及其家屬根本不算什麼
身障者本身的痛苦及家屬沉重的壓力,是一輩子揮之不去的
下次看到身障者,請對他們微微笑,點點頭,多鼓勵,少藐視
這對他們及家屬是很大的鼓舞....
一個身障者的家屬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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