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如果是急診室流程是告不了的急診室流程不論各種車禍必定觀察三天要提早離開的住院者一定會有簽離院同意書上面會有免責聲明於法律上是善盡告知義務就是來避免是後離院馬上需急救或猝死的狀況你可以告告看醫院一定拿得出離院同意書我有跑過急診流程所以知道有這東西
龜軟趴火 wrote:隔天內臟出血死掉了 RIP大部份會肚子腫脹不舒服病人自己不說並就醫怪醫生小部份沒有症狀連自己都不知道也怪醫生我一個病友在小醫院生小孩出問題送去大間的要求一定要救回來結果是救回來了但重病住院很難好家屬竟然告醫生家屬也清醒一點
這樣搞不是健保倒就是沒人肯當醫生醫生不是神醫療資源也不是無限如果要保險起見,每個進醫院的都全套檢查那醫院有足夠的醫療量能?排隊要排多久?健保付費,健保付得起?自費?去一趟醫院要多花幾千到幾萬,有多少人願意?醫生檢查無明顯外傷,且患者自述無大力碰撞,且無痛感誰會做CT...........非必要檢查,檢保局查核就扣醫生跟醫院點數套句現在流行的話(爆走女醫生),"沒人當醫生是為了要醫死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