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gar!!! wrote:
那為什麼警察不能放她走?因為沒開單結果就被記申誡,不是有裁量權嗎??
樓上有人貼了給予裁量權的法規
你可以看看她符合被放走的條件嗎?
如果法規有規定那些情況"必須"要先勸導
那符合情況的話就如徐大議員自己講的, 應該要先勸導
但事實上並不是如此
那位員警回應了, 巷子很窄, 而且人不在車上
偏偏藍營網軍就是要跟著徐硬凹啥那裡不是紅線啦(被市府打臉)
啥人趕過來了還要開單嗎啦巴拉巴拉
再說了
既然是警察的"裁量權"
那麼警察有權選擇開或不開(勸導)
不開你就算撿到
開了你也只能摸摸鼻子
不是嗎?
警局既然會記那員警申誡
那就表示一件事
徐大議員的違停案基本不符勸導的標準, 所以員警沒開單是瀆職
因為如果符合勸導的標準, 那就不能以未開單的理由記員警申誡
正是因為員警有裁量權
所以徐大議員自己在那邊爭說應該要先勸導, 被員警打臉惱羞成怒
轉而施壓員警, 讓員警不敢開單, 才有後面一連串的詭辯
以前我從台北開車到彰化, 不熟當地路段未等左轉燈直接左轉
轉完警察就等在那邊攔下來了
一般小市民的我也是低調一直喊抱歉, 並說我不熟當地
(其實我當時固定每星期跑一次公務已經好幾個月了, 不過我真的沒注意)
後來警察看我駕照(台北人), 行照(公務車), 確認我確實不是當地人就放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