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無水蜜桃 wrote: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恕刪)
總是說實話 wrote:
先不論對錯
這白車已經橫在路中有點時間了
而不是突然衝出來的
以紅色機車的動線來看
如果白車不繼續往前
機車就變成撞汽車車頭
跟橫在路中有點時間無關
轉彎車讓直行車沒在管你轉彎車等多久的
同時也要左轉的另一輛機車不動
就是因為他判定他當下轉的話仍有機會和直行車產生碰撞
他要等到確定安全無虞才要轉
轉彎車讓直行車
如果你轉彎車轉彎會逼直行車不得不減速, 那就是沒有讓
反過來說
除非直行車看你轉彎車等很久好心減速讓你
否則轉彎車不管等多久都不可以硬轉
那位"正妹"很明顯就是空檔時間不足以她完成轉彎也要硬轉
直行車不煞或來不及煞就撞上了
這是有號誌的路口, 直行車沒有義務需要減速
一般宣導過路口要減速就是在防這種硬轉的三寶
當然紅機車車速可能過快也是問題
但這案子正妹的問題(肇責)一定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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