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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前方三寶車輛往左偏後方機車撞上來我有肇責??

ace ventura wrote:
重點就是要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 前車讓你超車, 你才能超車 還要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

這是不可能的
實務上沒在管這些
按喇叭別說前車會讓了
可能直接攔車拿球棒下來問候了
ace ventura

這就是為什麼台灣交通這麼亂的原因: 沒人在管甚麼交通規則啦!(包括警察 看到也不會抓) 只要我方便就好

2022-05-24 20:00
ace ventura

看這樓就釣出一堆觀念錯誤的機車騎士[笑到噴淚]

2022-05-24 20:02
同車道但機車與汽車平行,忽然汽車左偏或右偏碰撞機車屬於汽車全責。
若機車左偏或右偏碰撞汽車,則機車全責。
達克瓦茲 wrote:
事發經過在單一線道,我為了閃前方即停三寶,車輛往左閃避(還未壓到雙黃線), 後方機車撞上說是我撞倒他,自己倒在雙黃線上,可見當時他是想從雙黃線上超車,貼我太近造成追撞,整個過成路口攝影機都有拍到,可是警察不給翻拍,現在初判表給我打疑偏左未保持安全間隔(是要跟雙黃線保持多少間隔?),對方保險公司就說我有造責要求償,示問有這道理?



只能說保持安全距離 就不會因為前面急煞而需要閃車了

路上省得麻煩就是防衛性駕駛 四輪二輪都一樣

為了省那幾秒 卻要花數十小時處理一堆有的沒的
達克瓦茲 wrote:
事發經過在單一線道,...(恕刪)


我始終都覺得很奇怪~
為什麼遇到狀況都是要閃~而不是煞車?
需要閃~
表示你沒有注意前方路況/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習慣於預判他人動線的觀念...
(雖然預判他人有點困難~不過如是三寶的話總是有跡可循~看多了就知道了~)
你為了閃~跑去撞別人or別人為了閃~跑來撞你~
都只是自找麻煩而已~

除非突然有東西從天上掉下來/對向突然有東西噴過來...
需要閃還比較有點道理~
doremicheng

01車神都說要閃, 閃不過就是車子馬力不夠或穩定性不夠 [^++^]

2023-01-11 16:32
陳阿瓜~

doremicheng 讓我想起那個車子幾馬力才夠的討論串中,其中一位車神[沒有不敬的意思] (事實上是,人不夠神,只好靠車子馬力來補)

2023-01-11 17:08
ace ventura wrote:
胡說八道
同車道超車是有條件的, 不是你後車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出了事再來賴是前車的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1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重點就是要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 前車讓你超車, 你才能超車 還要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

你的意思是
滿街機車都違規囉
全都同一車道在超啊
跟我上次遇到三寶很像, 同一車道, 前車打方向燈偏右想駛入待轉區, 後來改變心意直接偏左, 想直接左轉. 我後車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前車肇責3分, 我7分, 我車損跟人損比較嚴重, 所以變成前車須賠償我. 但千萬不要相信台灣人的技術跟方向燈, 一切都是假的, 那次是我疏忽忘記這個血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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