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 ventura wrote:
重點就是要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 前車讓你超車, 你才能超車 還要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
這是不可能的
實務上沒在管這些
按喇叭別說前車會讓了
可能直接攔車拿球棒下來問候了

達克瓦茲 wrote:
事發經過在單一線道,...(恕刪)
ace ventura wrote:
胡說八道
同車道超車是有條件的, 不是你後車愛怎麼超就怎麼超, 出了事再來賴是前車的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1-1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重點就是要讓前車知道你要超車, 前車讓你超車, 你才能超車 還要保持半公尺以上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