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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新制】即日起紅黃線違停不再接受民眾檢舉;仍有46項違規受理舉發

所以是⋯原本為了增設自行車道、縮減汽車道而整段畫紅線的復興北路,現在又可以臨時停車了?
EdenC4 wrote:
所以是⋯原本為了增設自行車道、縮減汽車道而整段畫紅線的復興北路,現在又可以臨時停車了?


打110阿,反正都是警察累,警察不喜歡坐在辦公室處理民眾檢舉,那當然是請警察到現場開單囉
◎(.●.)◎

搞不好還會有不知情況的條子回你說現起不接受民眾舉發而打發你,上次才看一個新聞有個警察告訴二輪的說他不能騎在沒寫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搞不好那些不用腦的警察會以為連民眾打110要舉發這2條也不受理呢

2022-05-01 0:04
chadhuang

已經試過很多次都是成功的唷,基本上打110一定都會有警察過來,只是有時很快有時要一陣子才會來。

2022-05-01 14:59
Call 警察來 會比民眾檢舉來得快嗎 ?
大部分都是短時間違停 買個東西 不到10 分鐘
就走了,等警察來 車早就離開了

以前到處有檢舉魔人 大家連暫停都不敢
現在沒顧忌了

大概 很多民眾被開太多罰單 造成民怨
所以政府才改變規則
放開那個女孩 ...
chris11094

這你就錯了,打過一次你就知道警察到場只需要3分鐘,那舉發速度之快連路邊買飲料都來不及閃[大笑]

2022-05-01 13:45
hyde07007

不然你就拍好照片等警察來試試看呀,真的有心打擊違規的話就多多親力親為囉~

2022-05-02 15:05
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這個好笑,消防車出勤的話只要有路走開到哪就停到哪,到處都是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所以只要是道路就不能臨時停車。可是這一條警察就只處罰消防隊、消防局的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政府的意思就是只要別白目在消防隊、消防局的出入口五公尺內臨停,其他地方你亂亂停擋到消防車救災都沒關係。
第7條之1(民眾舉發之相關規定)

﹝1﹞民眾對於下列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得敘明違規事實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一、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
  二、第三十一條第六項或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
  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七款、第九款、第十一款至第十六款、第四項或第九十二條第七項。
  四、第四十二條。
  五、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或第三項。
  六、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或第三項。
  七、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第六款、第十三款、第十六款或第二項。
  八、第四十七條。
  九、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或第七款。
  十、第四十九條。
  十一、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三條之一。
  十二、第五十四條。
  十三、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併排臨時停車。
  十四、在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
  十五、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第十款及第二項。
  十六、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三款。



第48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1﹞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專用車道。
﹝2﹞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3﹞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行近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七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第48條第二、三項不開放民眾檢舉,走在沒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你們就自求多福吧,政府你好樣的,連視功能覺障礙的盲胞都不放過。詭異的是,竟然沒有愛盲協會甚麼的出來抗議修法?看不到就算了,難道也聽不到了嗎?
看海成花

還不就你這種人害的[笑到噴淚]

2022-05-01 12:07
右轉角停車的真的很煩,要右轉的時候都看不到右轉情況,看不到有行人還是有甚麼其它的狀況。
而且現在不接受檢舉後,人行道開始冒出一堆停車,現在越來越難走路了。
chris11094

轉角還是能檢舉呀,傻了?

2022-05-01 13:47
很好啊 反正警察大部分也都只愛拖好拖的路段
真的影響交通的違停 根本沒有能力執法
要取消就取消 畢竟政府也無法控制台灣汽機車的數量
更不用說要提高停車空間 避免大家違規停車
要不要順便把紅黃線都塗掉更好
MSN: rflee730@hotmail.com Blog: tw.myblog.yahoo.co
minix wrote:
Call 警察來 (恕刪)


垃圾爛警來又怎樣?
我住嘉義市
我可以很負責的說
我檢舉幾次住家附近直接把車停在轉彎還一半車身在車道上的
來都直接鳴笛讓車主出來開走!
garbage101

台南也差不多鳥

2022-05-01 11:04
chris11094

我也嘉義市 上次賭爛CALL警察來直接開單 來不及走的人直接不走了

2022-05-01 13:49
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發現問題的人。
因為這種違規的人多,是重要的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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