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觀樂觀 wrote:平交道肇事就要吊銷駕(恕刪) 「噹噹噹」響了以後,不會馬上欄杆就放下來,所以你絕對有足夠的時間可以通過平交道。只有一種情況會造成你卡在平交道上,就是你沒有等到對向有足夠空間時就擠進平交道。解法是:確實等到對向有一台車身的距離之後,才往前開。影片可以參考
你要談比例原則,好,請教火車載運多少旅客?火車單節車廂價格多少?汽車一輛價格多少?你拿單一交通酒駕傷亡來比例平交道事故,哪邊總損害風險高?如果你從有無實際損害到的角度去看處罰符不符合比例,那麼那些GG沒有插進去他人身體被宣判性侵害成立的嫌疑犯以及買刀行兇沒成功殺死他人的嫌疑犯是不是都被判太重?應該易科罰金緩刑就好啊你真的是天才!很適合去參加司法改革研討會預防勝於治療與檢討改進
樂觀樂觀 wrote:這樣符合比例原則嗎 不符合比例原則的還有很多,紅燈右轉,交通罰則本來比照闖紅燈1千8到5千4,後來修法調降600到1千8,甚至要求交通單位部分路口適度開放紅燈右轉,罰款調降但是違規記點維持原來當初的三點(比照闖紅燈)。依照交通違規記點規定,半年滿2次,吊扣駕照一個月,一年吊扣2次,撤銷駕照,所以半年二次,罰600+600=1200,就要吊扣駕照一個月。罰款調降(不同於闖紅燈)但違規記點未調整(比照闖紅燈),這也是有點不符合比例原則,一邊降低(罰鍰)一邊沒降(記點)。紅燈右轉不等於闖紅燈 法官判警方敗訴熄火牽車闖紅燈犯法嗎?法官最新審判給答案
樂觀樂觀 wrote:我覺得法規只要修法改成「平交道肇事,因而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非僅僅「肇事」,就公平了,但為何不修 你可以去找立委或自己去選來推動這個為"不小心闖平交道肇事被吊銷駕照"同胞減輕罰則的修法不過感覺會支持你的同胞可能不到100位 (VS 2200萬)
yeskia01 wrote:我覺得之前有台貨車,剛好在平交道上故障熄火,雖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毀損台鐵車頭及造成誤點,被台鐵求償2億元,這個比較衰。 平交道的安全宣導,台鐵有作,官網也有宣導文件,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會看,遇到時也不會處理 !臺鐵24小時緊急聯絡電話1933平交道緊急按鈕的使用時機及方法使用時機萬一車輛在平交道上拋錨、因塞車無法動彈時,或發現有其他 障礙物時,請盡速按下 平交道旁紅色的『緊急按鈕』,以避免 發生重大傷害事故。 緊急按鈕為保命使用,一但啟動,對列車通行有很大影響,非 有緊急狀況,請勿濫用。使用方法使用方法一、二、三1.一按:趕快按下平交道旁紅色『緊急按鈕』並確認已經啟動。2.二推:再將愛車推離平交道,或將障礙物排除。3.三逃:若無法推離愛車或障礙物,聽到警鈴響起時,請趕快離開。確認「緊急按鈕」啟動按下緊急按鈕後,環繞按鈕紅色圓燈會持續閃爍。列車接近時,擴音器會以國台客語發出火車來了,請趕快離開平交道。目前平交道的感應器,警鈴與燈光號誌開始動作以後,太魯閣號與普悠瑪號最快30秒後抵達平交道,如果車輛故障無法在10秒內排除,請立刻下車去按「緊急按鈕」,因為火車煞車也需要距離與時間 !
一般道路的闖紅燈,就算出事,大多也就是兩三輛車之間的事,所以哪怕真的撞到了,也不一定要終生禁止考照。但平交道不同,那是火車要過的,若真的撞上去,那是無數人的生命啊…當然,你強調『沒有人傷亡』…這不就是心存僥倖?這麼重的規範,不就是為了防止如此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