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田車與後方拍攝車明顯同速前進,後車停了下來前車卻犁田。明顯就是駕駛自己判斷與操駕動作錯誤太大。看見左轉車過來,直覺按了煞車亮燈一下但衝動馬上卻又判斷好像可以靠右加速衝過,所以放開煞車機車整個是往右傾斜路線,這時直覺右告訴他來不及了煞車吧!在車身右傾的情況下用力按前煞車且沒abs,結果不言而喻,當然右轉倒滑出去撞上了。如果他是像後車一樣直直減速煞車,那速度與距離是完全可以安全停下的,怎奈中間多加進了一份心思,gg。汽車又一次搶快左轉,這些人是智障白癡到啥地步了嗎?這種人就是欠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告下去就對了,告好告滿。
南無水蜜桃 wrote:但還是轉倒側滑一路滑撞左轉車 我一直覺得機車「前跌後鼓」的煞車設計概念很有問題,雖然煞車的時候前輪提供了大部分的煞車力。但畢竟機車是兩輪,一旦前面的碟煞遇緊急狀況,急煞的情況下前輪一旦鎖死,倒車失控幾乎是沒有挽救的餘地。如果前論要裝碟煞,一定要加配ABS輔助來控制煞車力道,避免前輪鎖死打滑,前輪碟煞沒有ABS,還不如前輪鼓煞,煞車力雖然比較小,但至少比較不會鎖死打滑。